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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份第三批津南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
来源:津南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3-18 14:42

2022年3月份第三批津南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









2022年3月18日
序号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案件名称被执行(处罚)主体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程序类型处罚决定书号、编号处罚内容立案日期决定送达日期
1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方舟诊所有限公司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案天津市方舟诊所有限公司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行政处的行为《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简易程序2022-0039号警告2022/3/112022/3/11
2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葛沽天地人和诊所有限公司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案天津葛沽天地人和诊所有限公司 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行政的行为《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简易程序2022-0040号警告2022/3/112022/3/11
3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王慧忠个体诊所未对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天津市津南区王慧忠个体诊所未对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的行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简易程序2022-0041号警告2022/3/152022/3/15
4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心得口腔诊所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案天津市津南区心得口腔诊所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行为《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简易程序2022-0042号警告2022/3/152022/3/15
5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宜缘家和快捷酒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天津市津南区宜缘家和快捷酒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一般程序津津南卫公罚〔2022〕0009号警告并处罚款500元2022/3/82022/3/16
6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炫甲美阁美容店未按照规定对客用物品进行保洁案天津市津南区炫甲美阁美容店未按照规定对客用物品进行保洁的行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简易程序2022-0043号警告2022/3/152022/3/15
7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馨洁浴池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且未按照规定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案天津市津南区馨洁浴池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且未按照规定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一般程序津津南卫公罚〔2022〕0011号警告并处罚款500元2022/3/92022/3/17
8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瑞皇台大酒店未按照规定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案天津市津南区瑞皇台大酒店未按照规定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一般程序津津南卫公罚〔2022〕0012号警告并处罚款500元2022/3/92022/3/17
9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卟呤卟呤美甲美容店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学检测案天津市津南区卟呤卟呤美甲美容店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学检测的行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一般程序津津南卫公罚〔2022〕0002号警告并处罚款500元2022/2/242022/3/17
10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景茗道世纪华联连锁超市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学检测案天津市津南区景茗道世纪华联连锁超市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学检测的行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一般程序津津南卫公罚〔2022〕0003号警告并处罚款500元2022/2/282022/3/17
11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博远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防范和处置放射事件的应急预案天津市津南区博远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防范和处置放射事件的应急预的行为《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简易程序2022-0044号警告2022/3/17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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