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月份第二批津南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 | ||||||||||
2023年1月13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 | 案件名称 | 被执行(处罚)主体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程序类型 | 处罚决定书号、编号 | 处罚内容 | 立案日期 | 决定送达日期 |
1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崔学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崔学强 | 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卫生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医罚〔2023〕]0001号 | 没收涉案药品、器械4箱子、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 | 2022/12/27 | 2023/1/10 |
2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管理的金域花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案 |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的行为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水罚〔2023〕0001号 | 罚款1000元 | 2022/11/2 | 2023/1/10 |
3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敬民诊所有限公司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未按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 天津市津南区敬民诊所有限公司 | 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未按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的行为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传罚〔2023〕0019号 |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2022/11/25 | 202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