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0月份第一批津南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 | ||||||||||
2023/10/12 | ||||||||||
序号 | 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 | 案件名称 | 被执行(处罚)主体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程序类型 | 处罚决定书号、编号 | 处罚内容 | 立案日期 | 决定送达日期 |
1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案 | 天津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2、未按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未按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3、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4、未按规定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职罚〔2023〕0001号 | 警告并处罚款60000元 | 2023/7/27 | 2023/10/7 |
2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窦海艳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为他人进行中医诊疗活动案 | 窦海艳 | 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为他人进行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 | 《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中罚〔2023〕0006号 | 没收针灸针7包并处罚款20000元 | 2023/7/25 | 2023/10/8 |
3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津南区微家轻奢沙龙美容美发设计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天津津南区微家轻奢沙龙美容美发设计店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公罚〔2023〕0059号 | 警告并处罚款500元 | 2023/9/6 | 2023/10/8 |
4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美吧美发造型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天津市津南区美吧美发造型店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公罚〔2023〕0060号 | 警告并处罚款500元 | 2023/9/8 | 2023/10/8 |
5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津领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等案 | 天津津领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1、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2、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新建放射诊疗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六)项 | 一般程序2023年10月份第一批津南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 | 津津南卫放罚[2023]0009号 | 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 2023/9/1 | 2023/10/8 |
6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华诺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等案 | 天津市津南区华诺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1、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2、新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开展职业病防护危害预评价且未经同意擅自开工建设;3、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4新建放射诊疗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5未按规定对放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行为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六)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放罚[2023]0008号 |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2023/8/4 | 2023/10/8 |
7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津南漫时光美容美发店(齐晓艳)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天津津南漫时光美容美发店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2023年10月份第一批津南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公罚〔2023〕0054号 | 警告并处罚款500 元 | 2023/8/28 | 2023/10/9 |
8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英洁美容美发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天津市津南区英洁美容美发馆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公罚〔2023〕0058号 | 警告并处罚款500 元 | 2023/9/4 | 2023/10/9 |
9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徐先平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徐先平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一般2023年10月份第一批津南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程序 | 津津南卫公罚〔2023〕0049号 | 警告并处罚款500 元 | 2023/8/22 | 2023/10/9 |
10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婧熙美颜美容养生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李超奇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公罚〔2023〕0058号 | 警告并处罚款500 元 | 2023/9/12 | 2023/10/10 |
11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丽佳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案 | 天津市津南区丽佳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的行为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传罚[2023]0016号 | 罚款1000元 | 2023/9/1 | 2023/10/11 |
12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乾富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范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案 | 天津市乾富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照规范要求对客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简易程序 | 2023-0041号 | 警告 | 2023/10/10 | 2023/10/10 |
13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津南区小站炫歌练歌房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天津津南区小站炫歌练歌房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公罚〔2023〕0054号 | 警告并处罚款500元 | 2023/8/14 | 2023/10/11 |
14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善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供水卫生许可擅自供水案 | 天津市善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未取得供水卫生许可擅自供水的行为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水罚[2023]0006号 | 罚款500元 | 2023/8/1 | 2023/10/11 |
15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圣美特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消毒和管理规定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案 | 天津圣美特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消毒和管理规定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的行为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项 | 简易程序 | 2023-0042号 | 警告 | 2023/10/11 | 2023/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