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 | 案件名称 | 被执行(处罚)主体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程序类型 | 处罚决定书号、编号 | 处罚内容 | 立案日期 | 决定送达日期 |
1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津南区福和园诊所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 天津市津南区福和园诊所有限公司 | 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行为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简易程序 | 2025-0040号 | 警告 | 2025/6/16 | 2025/6/16 |
2 |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惜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特广场店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照明、噪声进行卫生学检测案 | 天津惜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特广场店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照明、噪声进行卫生学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一般程序 | 津津南卫公罚[2025]0017号 | 警告并处罚款700元 | 2025/5/23 | 2025/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