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医保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区医疗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医保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医保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汇报。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依法治区的精神要求,我局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综合科、居民医保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细化工作任务,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人员落实。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及我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培训,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摆在工作布局的重要位置,有力地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展开。
(二)落实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局领导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守“三重一大”制度,不搞“一言堂”,聘请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司法局及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注重听取上级法制部门的意见。
(三)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2021年度,我局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回头看”、“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检查等多形式的监督检查,采取数据核查、现场检查等形式,重点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虚假住院、冒名就医、冒用医师工作站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的不规范医疗服务和欺诈骗保行为。2021年度,执法检查共计118次。飞行检查追回医保基金共计8276.81元。对14家进行约谈整改,共追回6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的医保基金4万余元。根据群众举报及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114712.55元。
(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行政执法主要任务是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工作中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参加本系统、司法部门开展的培训,选派执法人员到市医保监督所进行轮训。完善相关规范要求,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认真执行《天津市医疗保障执行处罚操作手册(暂行)》,采用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加强对执法案卷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加大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协调开展执法检查,注重检查结果的分析运用和违规行为的追踪跟进,确保工作实效。
(五)强化法治教育,推动执法能力提高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六)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局通过线上线下每年至少组织举办2次法律知识培训班,对定点医药机构及街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经常性的在定点医药机构、社区服务站、津南咸水沽镇休闲园等场所进行现场法律、政策知识咨询、宣传。利用“津南医保局”公众号等发布医保政策、法律知识等科普和医保工作动态。
(七)创新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引入第三方参与监管,我们每年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监管合同,加强医保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市局医保基金移动监管平台,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八)落实政务公开,全面主动公开到位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信息按时上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开,确保所有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医保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合理安排抽查比例与频次,将抽查结果主动进行公开。
(九)回应群众关注,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
加强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完善首问负责,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及时做好便民服务热线办复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注。
二、存在不足
我局大多数执法人员非法律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推动普法宣传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三、下年度工作安排
下一年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进行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推动我区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依法治区的精神要求,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定期研究、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继续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列入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虚假住院、冒名就医、冒用医师工作站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的不规范医疗服务和欺诈骗保行为。
(三)全面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宪法》、《民法典》、《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法,提升人员综合素质。组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完善我区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果。
(四)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分级监管工作
落实《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分级监管的通知》,监督定点医药机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履行自身权利及义务,诚信规范经营,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五)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普法工作
贯彻落实《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培训,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宣传频次,创新医保法治宣传形式。根据热点焦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大曝光骗保典型案例、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方面宣传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水平,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全面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津南区医保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