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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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结果决定公示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19 16:49

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结果决定公示

序号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名称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处罚结果

1

天津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晨曦人防年产4000套人防设备(厂房、门卫)中,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46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5

A1122021014

罚款

2

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汀泽庭院二期项目中,编制危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不齐全,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行政处罚1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A1122021017

罚款

3

德州泰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德州泰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汀泽庭院二期项目16号楼-23号楼、地库十一,配建2、配建3项目中,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吊篮上限位行程开关不灵敏,制动器手动释放装置不灵敏,安全绳使用不规范、有断股起刺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A1122021018

罚款

4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恒悦华府1-4#楼、16-23#楼、43-46#楼、47#楼(菜市场)、幼儿园、小学、公交车首末站、配建3456、(10kv公用变电站)、配建7(燃气掉牙站)、门卫项目中,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及防护、消防器材配备、电梯井操作平台安全资料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为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A1122021019

罚款

5

天津津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津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恒悦华府1-4#楼、16-23#楼、43-46#楼、47#楼(菜市场)、幼儿园、小学、公交车首末站、配建3456、(10kv公用变电站)、配建7(燃气掉牙站)、门卫项目中,现场监理未建立危大工程管理档案,无专项巡视,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行政处罚1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A1122021020

罚款

6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爱情花园南里(熙悦南苑)1-20#楼及地下车库项目中,现场临时用电、楼栋内临边防护、施工机械、安全资料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A1122021021

罚款

7

天津市联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联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爱情花园南里(熙悦南苑)1-20#楼及地下车库项目中,现场临时用电、楼栋内临边防护、施工机械、安全资料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监理单位未制止且未上报,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第(二)项,行政处罚2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A1122021022

罚款

8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星耀五洲18号地观澜庭1-12号楼、27-44号楼、配建一及地下车库一项目中,施工现场操作平台、高空作业防护、支模架体、临边防护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A1122021023

罚款

9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星耀五洲18号地观澜庭13-26号楼及地下车库二、三项目中,施工现场卸料平台、架体、洞口防护等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A1122021024

罚款

10

天津市联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联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星耀五洲18号地观澜庭1-12号楼、27-44号楼、配建一及地下车库一项目中,施工现场监理编制危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不齐全、未建立危大工程管理档案,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行政处罚1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A1122021025

罚款

11

天津星科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星科置业有限公司在鸿茂花园幼儿园中,未组织阶段验收擅自进行下步施工,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51000元。

天津市津南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10/14

Z1122021034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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