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结果决定公示 | ||||||
序号 |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名称 |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时间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处罚结果 |
1 | 天津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晨曦人防年产4000套人防设备(厂房、门卫)中,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46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5 | A1122021014 | 罚款 |
2 | 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汀泽庭院二期项目中,编制危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不齐全,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行政处罚1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A1122021017 | 罚款 |
3 | 德州泰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德州泰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汀泽庭院二期项目16号楼-23号楼、地库十一,配建2、配建3项目中,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吊篮上限位行程开关不灵敏,制动器手动释放装置不灵敏,安全绳使用不规范、有断股起刺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A1122021018 | 罚款 |
4 |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恒悦华府1-4#楼、16-23#楼、43-46#楼、47#楼(菜市场)、幼儿园、小学、公交车首末站、配建3、4、5、6、(10kv公用变电站)、配建7(燃气掉牙站)、门卫项目中,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及防护、消防器材配备、电梯井操作平台安全资料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为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A1122021019 | 罚款 |
5 | 天津津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津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恒悦华府1-4#楼、16-23#楼、43-46#楼、47#楼(菜市场)、幼儿园、小学、公交车首末站、配建3、4、5、6、(10kv公用变电站)、配建7(燃气掉牙站)、门卫项目中,现场监理未建立危大工程管理档案,无专项巡视,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行政处罚1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A1122021020 | 罚款 |
6 |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爱情花园南里(熙悦南苑)1-20#楼及地下车库项目中,现场临时用电、楼栋内临边防护、施工机械、安全资料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A1122021021 | 罚款 |
7 | 天津市联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天津市联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爱情花园南里(熙悦南苑)1-20#楼及地下车库项目中,现场临时用电、楼栋内临边防护、施工机械、安全资料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监理单位未制止且未上报,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第(二)项,行政处罚2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A1122021022 | 罚款 |
8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星耀五洲18号地观澜庭1-12号楼、27-44号楼、配建一及地下车库一项目中,施工现场操作平台、高空作业防护、支模架体、临边防护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A1122021023 | 罚款 |
9 |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星耀五洲18号地观澜庭13-26号楼及地下车库二、三项目中,施工现场卸料平台、架体、洞口防护等等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而继续施工作业,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行政处罚2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A1122021024 | 罚款 |
10 | 天津市联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天津市联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星耀五洲18号地观澜庭1-12号楼、27-44号楼、配建一及地下车库一项目中,施工现场监理编制危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不齐全、未建立危大工程管理档案,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行政处罚1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A1122021025 | 罚款 |
11 | 天津星科置业有限公司 | 天津星科置业有限公司在鸿茂花园幼儿园中,未组织阶段验收擅自进行下步施工,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51000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10/14 | Z1122021034 | 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