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
序号 |
被处罚单位 或个人名称 |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时间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1 |
建鑫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
建鑫集团(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在鑫界广场1号楼项目中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处罚865697.19元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5/1/7 |
S1122024014 |
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