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住建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群众关切的事项及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强重点领域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69条。内容包括《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领导信息更新、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布、保障性住房公示、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对法定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严格审查,履行三级审批流程,确保内容准确、形式规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明确公开主体,规范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办前办后沟通,及时准确掌握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准确性和针对性。2023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7件,其中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2件,受理率、办结率均为100%,全部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严控工作流程。按照接收、转办、业务部门查询报送、综合办公室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经法律顾问、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