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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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防办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
来源:津南区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3-01-05 15:39

区人防办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

工作的报告

区政府:

按照区司法局的文件要求,我办对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总结,现报告如下:

2022年,我办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

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本机关有行政处罚权12项、行政检查权4项。2022年度共完成了行政检查42项,发现1处违法现象,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了处罚。有行政征收权3项,进行了行政征收5笔,共征收金额359.52元。有行政强制权1项,2022年度未作出行政强制。有其他行政职权2项,2022年度作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事前备案20件。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根据《天津市人防办行政处罚管理办法》,完善了我区人防执法文书,严格按照市区要求制定了我办的“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按照《天津市人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中的标准范围执法,对执法监督平台涉及行刑衔接的12项执法行为进行了关联。

2、加强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学习典型经验,提升工作能力。我办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学习探讨,尤其是对北京市和天津市的两个典型做法进行了重点学习,对北京市制定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和天津市的优差双评工作经验进行借鉴,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加了区司法局、市人防办组织的行政处罚法的培训,观看了案件庭审实录,完成了网上学法用法的学习和考试;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完成了1名执法干部的调出,对执法证件进行收回并在平台上进行删减。

3、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坚持执法有痕,及时公开。2022年开展随机执法检查42项,均做到执法有迹可循,及时做好记录并签字,及时在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执法记录。二是加强事前政策宣传,做好事后监督检查。首先,我们在人防工程建设前期,积极主动进行上门服务,宣讲人防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使投资建设单位对人防工程的审批条件、建设规范有了全面的了解,从根源上降低了人防工程建设的违法可能。其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进场进行人防工程检查,严格把握质量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避免出现问题。工程建设完成后,严格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并经常性开展巡查工作,确保达标挂牌使用的工程战备性能完好。三是发现违法行为,严格按程序执法。在发生的1项处罚项目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人防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使其知法、懂法、不违法。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减少安全隐患。按照市区两级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减少人防领域的安全事故,我办对我区的159处人防工程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的检查,将执法人员分组,对人防工程包片进行地毯式的安全检查,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

我办的行政执法工作逐渐规范化、法治化和制度化,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执法配套服装亟待配套,以满足执法检查要求;二是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薄弱,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三是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针对检查人防工程中存在的“量大人少”的问题需今后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和强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办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执法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尤其是持有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法律宣传,将人防相关专业法律法规送到基层,做好宣传学习,提高法律意识。三是加强服务型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执法管理的目的,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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