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青办事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近期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要求,安委会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努力确保 “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月10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在对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置,油气长输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学校实验室、医院等单位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能立即提供仓库清单,仓库清单与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问题;是否有未经安全生产设计自制零部件问题;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存在漏评虚假评价等内容,对非法生产、加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严格依法治理。
(二)消防方面: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燃气使用单位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内容。
(三)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管线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燃气站无证经营、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使用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内容。
(四)特种设备方面:以供热锅炉、起重机械、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等内容。对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或进行自行检查,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进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和充装超期、报废气瓶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五)重点工业企业:涉爆粉尘企业重点整治粉尘防爆十项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企业及使用干法除尘设备设施的铝镁等金属粉尘企业。
(六)仓储物流方面:重点检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仓储物流企业,库房内储存物品的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情况,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等的距离是否满足“五距”要求;仓储场所不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室内储存场所不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内不设办公室;落实储存安全、装卸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的各项规定,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测、维修,保障完好有效等内容。
(七)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组织方式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和情况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组成由处级领导带队的检查推动组,深入各辖区开展组织、推动、协调。
安监站全面负责本辖区整体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班子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2月份是我国战胜新冠肺炎后的第一个春节,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全力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统筹结合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聚焦企业主体,推动形成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引导企业向主动加强内生管理、自主开展风险管控、自觉查改安全隐患转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
(三)严格执法。要坚决摒弃执法监管中的“好人主义”,严格落实“四铁”、“六必”工作要求,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惩处、严厉问责,绝不姑息。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确保现场治理到位;较大隐患限期整改,确保按时清理到位;重大隐患督办整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反弹隐患持续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到位。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