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有关规定,现就拟调整天津市天华实验中学高中学费标准的有关情况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9月2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文本反馈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锦梅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华路13号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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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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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调整天津市天华实验中学高中学费标准的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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