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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   预案》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按照《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津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制度》要求,现对《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津南政办规〔2023〕3号)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绩效性开展后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该文件实行以来的意见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相关意见...【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有效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核与辐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核与辐射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区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科学应对核与辐射事故、规范本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最大限度控制和减缓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众生命健康,津南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8月11日印发执行。   按照《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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