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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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47279/2021-0001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政办发〔2021〕9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津南区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区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1625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进一步做好

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按照《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规划(20182035)》《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816号)《津南区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南党办发〔2018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依据《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规划(20182035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业布局规划,在完成全市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将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推向深入,统筹推动长期治理类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天津市津南区绿色生态屏障区(一级管控区)规划20182035年》“到2035年,实现三产融合,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多元化的农业经济形态,拓展农业产业链条;以农产品为主体的绿色制造业;服务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成为绿色产业区”。长期治理类工业园区的治理要根据我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进度要求,做好谋划,加紧实施,为生态屏障建设留出空间和时间。至2035年前,完成13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20212023年。一是完成东泥沽工业园区、四道沟集中地、东花园集中地、小黄庄工业园区、白塘口集中地撤销取缔工作,取消其名称,撤销其管理机构,完成园区(集聚区)内工业企业的治理,工业企业退出。二是13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内的工业企业,由目前723家减少至150家以下,退出的工业企业不具备生产能力,动态清零。三是治理后的地块由属地镇政府进行严格管控,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对可依托重点项目、示范镇建设等有资金来源、具备拆除条件的工业园区(集聚区),要及时组织拆除,并做好拆除后的市容环境清整工作。

(二)20242035年。按规划要求,再分批完成其余8个长期治理类工业园区(集聚区)的撤销取缔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津南区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区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专项办(不作为不担当办公室)、区政府办(外事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税务局、规划资源分局、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行为查处组、违法违规经营查处组、外资企业协调组、搬迁安置组、评估补偿组、拆违组、维稳组、宣传组和督查考核组等九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排在首位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加大资金投入

根据每年治理费用情况,区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工业园区的治理工作;同时,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积极畅通融资渠道,筹措资金,补充园区治理资金的不足。

(三)加强规范管理

与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相结合,鼓励企业转型发展。属地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好企业转型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同时,加强园区有序管理,规范运行,对违法违规企业该取缔的取缔、该拆除的拆除。

(四)严格督察考核

实行“督导、通报、考核”督察机制,把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作为对各镇和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推进不力或监管责任不落实、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统筹推动长期治理类工业园区(集聚区)的治理工作。建立例会制度,由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分管副区长进行调度,每月听取各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汇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办公室。全面负责长期治理类13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津南区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负责处理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月调度会议的召集、会议纪要等材料的起草、会议要求督办等工作;负责起草发布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验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立工作台账,统筹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和市级推进组;负责协调市级推进组,组织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工作(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行为查处组。负责依法依规严格审核13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内企业用地审批手续,确认工业园区(集聚区)内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委;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属地镇政府)。

(四)违法违规经营查处组。巩固工业园区(集聚区)内“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及时清理新发现“散乱污”企业,确保“散乱污”企业和新发现违法违规企业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属地镇政府、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区水务局)。

(五)外资企业协调组。负责做好治理工作中涉及的外资企业外事协调沟通工作(牵头单位:属地镇政府;配合单位:区外事办、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六)搬迁安置组。负责做好拟搬迁企业有培训意愿的转岗职工的培训、安置等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属地镇政府、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七)评估补偿组。负责做好拆迁资金筹措,做好企业拆迁政策把关等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属地镇政府;配合单位:区住建委)。

(八)拆迁组。负责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中需要拆迁企业的依法拆迁工作以及违章建设的拆除清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委、属地镇政府;配合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委)。

(九)维稳组。负责做好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工作的化解和疏导(牵头单位:区信访办、属地镇政府;配合单位: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宣传组。负责做好治理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属地镇政府、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一)督查考核组。按照时间节点,定期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效果实施督察,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对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区委专项办、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


附件:1.重点任务表

2.责任分工表

附件1


重点任务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完成标准

完成时限

一、完成园区撤销取缔工作

1

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市工信局要求,制定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16月底

2

完成东泥沽工业园区撤销取缔工作

印发文件,履行东泥沽工业园区(集聚区)撤销取缔程序

20216月底

园区内124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达到验收标准。

202110月底

由属地政府严格管控,防止死灰复燃。

长期坚持

3

完成四道沟集中地撤销取缔工作

印发文件,履行四道沟集中地撤销取缔程序

20216月底

园区21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达到验收标准。

202210月底

由属地政府严格管控,防止死灰复燃

长期坚持

4

完成东花园集中地撤销取缔工作

印发文件,履行东花园集中地撤销取缔程序

20216月底

园区内41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达到验收标准。

202210月底

由属地政府严格管控,防止死灰复燃

长期坚持

5

完成小黄庄工业园区撤销取缔工作

印发文件,履行小黄庄工业园撤销取缔程序

20216月底

园区内36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达到验收标准。

202310月底

由属地政府严格管控,防止死灰复燃

长期坚持

6

完成白塘口集中地撤销取缔工作

印发文件,履行白塘口集中地撤销取缔程序

20216月底

园区内63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达到验收标准。

202310月底

由属地政府严格管控,防止死灰复燃

长期坚持


二、减少长期治理类园区不合规企业数量

7

对金龙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进行治理

园区内8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

2023年底

8

对义和庄集中地工业企业进行治理

园区内49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

9

对光明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进行治理

园区内35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

10

对拐子沟集中地工业企业进行治理

园区内52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

11

对双闸集中地工业企业进行治理

园区内29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以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为标准治理,减少至15

12

对东上路工业园工业企业进行治理

园区内156家不符合规划的工业企业以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为标准治理,减少至60

13

对双闸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进行治理

园区内49家工业企业以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为标准治理,减少至25

14

对正营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进行治理

园区内60家工业企业以退出工业、不具备生产能力为标准治理,减少至39


附件2


责任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1

履行撤销取缔程序

制定《津南区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印发,履行撤销取缔园区撤销程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建立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园区治理工作的整体协调、每月例会的召集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报区领导小组。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

落实企业拆迁工作

按行业确定补偿标准,依法依规组织企业动迁拆除;建立13个园区内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工业企业台账,限时查处,逐个销号,该退的退、该拆的拆,坚决杜绝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将动迁拆除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住房建设委、规划资源分局、属地镇政府

4

工业企业环保问题的查处

对新入驻和死灰复燃的散乱污企业实行动态清零,发现一个治理一个,并将查处情况每月以月报表形式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生态环境局、属地镇政府

5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查处

对工业园区(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确保治理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属地镇政府

6

工业企业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查处

依法依规审核企业用地审批手续,确认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的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每月以月报表形式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划资源分局、属地镇政府

7

工业企业违法经营的查处

加大工业园区(集聚区)工业企业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情况的检查、执法力度,并将查处违法经营企业情况每月以月报表形式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属地镇政府

8

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清整工作

对完成治理的工业园区(集聚区)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避免出现断壁残垣、藏污纳垢等现象,及时做好围挡、苫盖等工作。

区城市管理委、属地镇政府

9

加强园区规范管理

鼓励企业转型发展,工业企业退出后,属地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好企业转型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治理后的园区安全、规范运行。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属地镇政府

10

做好治理园区外资企业退出、安置等相关工作

协助相关镇做好治理工作中涉及的外资企业外事协调沟通工作。

属地镇政府、区外事办、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单位

11

做好资金筹措和评估补偿工作

根据每年治理费用情况,区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园区治理工作。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积极畅通融资渠道,加快双港工业园区地块的调整出让,补充园区取缔和拆除资金不足。做好企业拆迁资金平衡和政策把关等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土地整理中心、规划资源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属地镇政府

12

做好拆迁安置和转岗培训工作

做好拟搬迁企业有培训意愿的转岗职工进行培训、安置等相关工作。

属地镇政府、区人社局

13

做好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做好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工作的化解和疏导。

区信访办、属地镇政府

14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做好治理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区委宣传部、属地镇政府

15

加强督察考核,组织协调做好市、区考核验收工作

对治理工作实行“督导、通报、考核”督察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对年度治理任务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争取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力争年度任务完成时限前移。

区委专项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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