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的通知
各街镇人民政府,各运输经营单位: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市、区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当前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和区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运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区开展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从严执法,严格事故查处,依法加强事前查处和问责,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运管局成立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持续深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郭长宽任组长,党组成员、调研员尹杰州和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勇任副组长,各街镇运输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运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局内安全监督科(联系电话:28513265),分管领导王国勇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推动落实。为确保工作成效,区运管局抽调执法人员,成立四个工作巡查组(见附表1),深入各街镇和运输经营单位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重点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联合惩戒、上限处罚、记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直至关闭取缔等处罚。
各街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职责,按照通知要求,指定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方案,积极组织辖区运输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与区属相关执法单位的协调配合,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运输经营单位(包括客货运输、危化品运输、驾培单位、机动车维修、物流场站、货运源头等),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排查、检查、整治台账,彻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和内部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
三、检查重点内容
1.道路客运方面
重点排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等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客车非法营运、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执行凌晨2点到5点停止运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等行为。严格落实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
2.道路危险品运输方面
重点排查液化气罐车运输、企业超范围经营、普货车辆运输及夹带危险货物等问题。严查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正常有效,监控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及时对驾驶员超速、超载、越线行驶等行为进行提示、纠正、记录、处理。严查车辆及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运输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达到一级标准。严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装卸作业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操作。
3.普通货物运输方面
重点检查企业超限超载运输、客货混装、无证运输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严查企业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员配备等情况。
4.机动车维修方面
重点检查烤漆房、举升机等维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从事机修、电器、涂漆、钣金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防火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等。
5.物流场站方面
重点检查企业违法存放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应急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违规使用运输车辆作业、对出站车辆安全检查、防止超载车辆或未经检查车辆出站等情况,落实货运企业受理验视抽检抽查制度及交付环节收货实名和信息留存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查企业违法从事场站经营的行为。
6.内河航运方面
重点检查渡口、渡船巡查巡控情况。旅游观光船舶的安全监管情况,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以及相关街镇“撤渡”工作推进情况等。重点打击船舶超航区航行,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等问题。
7.单位消防安全方面
重点检查单位或场所是否具有合法的消防审批手续,是否在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内违规设置宿舍或者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集体宿舍。建筑防火分割、内装修材料、外保温材料、铁护栏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固定消防设施灭火、逃生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公共区域(疏散通道、楼梯)是否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救援的护栏等障碍物,房屋出租方与承租方是否签订并落实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协议。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重点时段,结合季节特征和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隐患合账,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加强沟通、通力协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街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惩。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镇持续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通知)于2018年5月31日前、总结于2018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区运管局(邮箱:ygjajk001@163.com)。每月工作相关数据(见附件)于当月28日前报送至区运管局相关科室。
各运输经营单位将每月《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表》(见附件6),于当月28日前报送至所属街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