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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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津南区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5025J/2020-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民字〔2018〕41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镇街: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要求,贯彻民政部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精神,推进我区移风易俗、绿色殡葬、文明祭扫向纵深发展,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机构

(一)红白理事会成员组成。各村(社区)要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村(社区)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红白理事会成员,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原则上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红白理事会一般由4-5人组成,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1名,会员2-3人。

(二)制定《章程》。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红白理事会章程》等相关制度,并经村(居)民代表同意。《章程》及各项制度要细化、可操作,并制作版面上墙。

二、红白理事会工作原则

(一)认真执行党中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协助镇街、村(社区)抓好本辖区的喜事办理和殡葬管理工作。

(二)红白理事会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红白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章程》组织实施。

(四)红白理事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五)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的新风尚。

(六)红白理事会应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三、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成立后,要立即开展工作,认真制订有关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文明祭扫、喜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等具体措施,推进社会主义五个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创建天津市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城、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要求,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要及时填写《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报镇街民政部门备案,并领取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同时,各镇街要于20181112日前将本镇街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情况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民政局殡葬管理科。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多形式、多载体向群众广泛宣传红白理事会作用和良好的婚丧文化,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移风易俗、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指导,严格督查。镇街党(工)委和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的指导,并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和相关工作落实不力的,对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出现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

 

 

 

20181025       

(联系人:津南区民政局殡葬管理科  刘树刚;

联系电话:28563018

(建议此件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810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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