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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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小站镇人民政府关于报备北湖等三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验收结果的请示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98H/2020-0010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小站政报〔2013〕16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小站镇人民政府关于报备北湖等

三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验收结果的请示

津南区政府:

按照市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钟街等18个街镇开展示范小城镇“三改一化”试点工作的批复》(津政函〔2012102号)精神,结合《津南区示范镇建设“三改一化”工作实施方案》和《津南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区小站镇“三改一化”9个试点村中,3个村已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工作,经我区“三改一化”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报备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站镇“三改一化”涉及头道沟村、二道沟村、西花园村、南北河村、北湖村、东风村、拐子沟村、黄营村和东花园村等9个村。其中,已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工作的北湖、东花园、拐子沟3个村人口共6346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6131人,改革前总资产1291.80万元,净资产-591.6万元,集体土地10749.02亩。

二、改革履行的程序

按照规定,小站镇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方案》和《资产量化方案》。3个村依照方案,严格履行了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格界定、建章建制等改革步骤。在改革过程中做到充分尊重群众、依靠群众,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对于各个重要环节和重要事项均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改革的各种资料均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三、资产分配情况

经过履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格界定等程序,小站镇已验收合格的3个村,每年分红共计1557.7万元。按照村民依法自治的原则,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议定,集体资产全部量化到人,通过土地量化成股本金的方式,分配到每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其个人资产大幅度增加,以股本金经营红利分配的形式保障农民生计问题,不再保留集体经济组织。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流转到镇所属的农业公司集中经营。

现需区政府向市示范镇领导小组进行报备。

附:1.津南区小站镇试点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情况表

 

 

 

 2013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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