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0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津南农(动防)罚〔2025〕2号 |
天津市优格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为执业兽医提供处方笺案 |
天津市优格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91120112MACJGFP89Y |
王云龙 |
天津市优格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为执业兽医提供处方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按照指定缴款渠道缴纳罚没款 |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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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
法定期限内 |
2025/4/7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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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农(兽药)罚〔2025〕1号 |
天津市优格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假兽药案 |
天津市优格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91120112MACJGFP89Y |
王云龙 |
天津市优格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假兽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罚款 |
当事人按照指定缴款渠道缴纳罚没款 |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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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法定期限内 |
2025/4/7 | ||||||||
3 |
津南农(陆渔)罚〔2025〕1号 |
薛德盛非法电鱼案 |
薛德盛 |
薛德盛非法电鱼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
罚款;没收渔具 |
当事人按照指定缴款渠道缴纳罚没款 |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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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法定期限内 |
202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