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规定要求,由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津南政务网(http://www.tjj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津南区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022-28523189,电子邮箱:jnqsthjj01@tj.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其作为提升部门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23年我单位通过津南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公开信息涵盖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双随机检查结果、津南区环境质量公报和津南区水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等方面的文件及工作进展,关乎群众及企业的生态环境利益,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生态环境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25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3.其他 | |||||||||
| (七)总计 | 4 | 4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0 | 1 | 1 | 2 | 0 | ||||||||||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通过一年来工作的开展,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一是精准性还不够。对部分栏目的公开要点把握不透、领悟不深,主动公开的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
二是创新性还不够。主要是涉及政策解读方面,形式不够丰富,回应方式单一。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积极做出整改:
一是积极参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区委、政府和市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的机会,提高政策把握、测评要点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