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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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公示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08:50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要求,由于人员变化,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公示如下:

津南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表

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责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工程数量(个)

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数量(个)

罗振胜

副区长

63022019

唐凯

副局长

28598589

1

1

津南区农村饮水工程“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表

运行管理机构

运行管理办法

运行管理经费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津南水务有限公司

执行《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自收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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