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津南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13日在津南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津南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由于新冠疫情、经济下行等因素叠加,给财政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面对困难,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增强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主动作为,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1.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7%,剔除同期不可比因素,较上年同比增长1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市财政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05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83亿元,上年结转3.8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48亿元,调入资金21亿元,预算收入总计180.77亿元。
(2)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全区预算预计支出153.3亿元,加上上解市级支出23.48亿元,预算总支出176.78亿元。其中,区本级预计支出120.2亿元,完成区十七届人大第四十二次常委会调整预算的98.3%。
区本级主要支出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2亿元,国防支出0.0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6.82亿元,教育支出18.4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58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5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6.0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6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4.4亿元,农林水支出6.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19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37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2亿元,金融支出0.0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13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9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亿元,其他支出1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3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32万元。
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9.2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化建设、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农林水等民生领域补助。
(3)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总收入180.77亿元,减去当年总支出176.78亿元,预算结余结转3.99亿元,其中,项目结转2.74亿元,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产生的超收收入及结余资金1.25亿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90.93亿元,较上年增长138.85%,完成调整预算的97.1%,其中,土地出让收入90.5亿元。加上市专项转移支付0.1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0.2亿元,置换和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5亿元,上年结转2.45亿元,预算总收入226.22亿元。
(2)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全区预算预计支出200.25亿元,加上上解市级支出1.37亿元,预算总支出201.62亿元,完成区十七届人大第四十二次常委会调整预算的98.66%,其中,区本级支出160.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全区预算预计支出科目情况:城乡社区支出79.51亿元,其他支出95.6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5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2.48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8亿元。
区对镇转移支付40.81亿元,主要用于城镇化建设、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天津海河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葛沽镇城市综合开发PPP项目建设等。
(3)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6.22亿元,减去当年预计总支出201.62亿元,当年结余24.6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1308.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加上上年结转11万元、市转移支付24万元,预算总收入为1343.77万元。预算支出1227.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1.4%,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5万元、转移性支出392.63万元,结余116.14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区城投经营支出、储粮仓房提升改造项目、落实“种业振兴”和加大研发投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等。
4.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统一由市财政局负责编制。
5.政府债务情况
债务限额情况。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2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3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市财政局分别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93.83亿元、7.6亿元、19.6亿元,共计121.0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0.83亿元,专项债券限额120.2亿元。累计限额449.5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10.7亿元,专项债券限额438.88亿元。
债券发行及使用。2021年新发行政府债券121.0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83亿元,专项债券120.2亿元。
政府债务余额。年初政府债务余额328.03亿元,加上2021年新发行政府债券121.03亿元,截至2021年底,政府债务余额为449.0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1年分配我区置换和再融资政府专项债券共计12.5亿元,全部用于到期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政府债务余额仍为449.06亿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持科学调控促发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紧紧抓住海河教育园区整体划转津南区、国家会展中心开展运营等有利发展机遇,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坚守财政主业,积极组织收入,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让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全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财政收入与产业协调发展,夯实财源基础,拓宽收入渠道。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改革进程,增强财政运行防范风险能力。坚持绩效导向,强化预算监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清理盘活存量闲置资金资产,及时收缴入库,统筹用于民生领域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混改,做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增强财政抗压能力。
1.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紧紧围绕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等领域财政事权改革主线,加快推进我区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区镇应急、文化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与镇财政关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做好海河教育园区整体划转工作,改革创新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全力支持创新发展聚集区建设。
2.加强财政工作创新,提升资金集约效果
以“六稳”、“六保”要求狠抓财政管理,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工作,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财政收支管理有效强化,资金集约效果充分显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得到有效落实,科学规范的支出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财政透明度大幅增强。建立“三保”支出专户,镇级工资统发纳入区级工资统发系统,夯实“三保”根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直达机制,发挥直达政策效应
切实提高对直达机制的政治认识,构建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将直达机制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预算管理全流程,推动直达资金快速落地见效。积极争取中央直达资金3.1亿元,匹配市区两级地方直达资金6.43亿元,坚持以惠企利民为导向,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让企业和群众真切感受到政策成效。压实部门职责,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提升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效能,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政策效应,促进居民就业、救助困难群众和保障居民生活,有效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市场活力。
4.加强非税收入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非税收入监缴,完善政策制度建设,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征缴入库。规范非税收入征缴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规模较大的收费基金收入情况,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依法征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新出台的各项减费降负政策措施,巩固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工作成果,确保“三个一律免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征收等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5.推进国库工作改革,防范账户支付风险
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业务流程。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各镇、海河教育园区等部门资金纳入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加强财政收支分析,强化信息交流共享,重点做好收入分析。做好预算单位资金清理工作,存量资金纳入集中支付系统管理,有效减少财政资金在单位的滞留和沉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技术优势,对预算单位账户动态管理,防范支付风险。
6.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巩固生态环境成果
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及时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设施农业建设投入,不断丰富市民“菜篮子”,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助力乡村宜居宜业,持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田长制奖补激励机制,支持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巩固全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7.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守住债务风险底线
加快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坚持点面结合,以重点示范部门为突破口,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工作,提升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制定《津南区落实天津市“1+4”化债方案台账》和四个专项方案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合理确定政府债券举债规模,保持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将绩效理念方法融入债券及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压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属地属事责任,细化完善年度化债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8.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全面实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为纳税人新增减税降费约6亿元。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制造业立市决策部署,落实科技创新三年实施方案,支持天津大学科技园、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科技园等建设,加快构建创新发展聚集区。统筹各级各类资金,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华海清科、哈工福臻等高新企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支持新动能引育,夯实制造业发展根基。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安排财政资金8.9亿元用于富凯集团、沽盛集团注资,逐步形成以津南城投、金谷集团、沽盛集团等企业为骨干的国资布局。
9.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绿色高质量发展
成功发行政府债券121.03亿元,支持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天津海河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津南区小站稻振兴项目、渤海综合治理津南区合流制改造一期项目等建设。国家会展中心(天津)一期展馆区投入运营,二期展厅区域主体完工,国展大道等20个一期会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做好各类消费券资金兑现,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中国国际汽车展览会、全国秋季糖酒会成功举办。
10.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到实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全区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支持“10项民心工程”,不断提升全区人民幸福指数。
安排教育支出27.97亿元。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新增国办幼儿园6处,新增国办园学位2970个。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所,新增民办园普惠学位1410个,入园率上升到91.50%,普惠率上升到89.69%。拨付海教园市级补助资金10亿元,提升海教园整体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积极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中职学校全覆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力保障。着力推进教育工程建设项目,更新完善教育教学设备,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信息化程度。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9亿元。新建海棠街道图书馆分馆和9个基层服务点,累计建成图书馆分馆16个、基层服务点102个,建设区文化馆分馆10个。8个镇全部建成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镇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对群众开放。精心组织文化活动60余项次,活动200余场次,举办全民健身体育活动24项。积极争取市级资金补助,全民健身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亿元。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积极推动稳就业和促创业双向发力,促进居民就业。支持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一中心两站”工作,建成6个退役军人就业基地,帮助600余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落实老年人助餐补贴,及时发放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足额安排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低保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及困难户救助金等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支持津南区救助管理站建设,提升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服务质量。
卫生健康支出7亿元。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大财政投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重建小站医院发热门诊。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资金保障,设立大型临时接种点11个,新建冷库9个,我区疫苗总储存能力从4万升提升到13万升。加大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投入,启动疾控中心实验楼建设,形成每日完成40万人核酸检测能力。加快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加强中医药技术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国家药品带量采购,推进智慧医疗服务建设。支持健康天津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
节能环保支出0.93亿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区9台燃煤锅炉改燃任务全部完成,荣钢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竣工验收,69家涉及挥发性有机物项目、13家涉及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实行2倍量替代。支持全域全面治水工作,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街镇河道水质断面由2019年20处增加至41处,形成地表水监测预警网络。深化污染管控,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支持“双碳”工作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城乡社区支出123.91亿元。持续支持国家会展中心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地铁6号线二期试运营,天嘉湖大道延长线、八里台镇双顺路大修工程等路网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公共交通布局加快完善,开通调整公交线路41条,完成会展临时公交站等公交站建设,方便群众安全出行。支持“六个专项治理行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天津市文明城区。支持垃圾分类行动,咸水沽镇垃圾转运站项目投入运行。启动实施海天馨苑、益华里等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提升群众住房满意度。
农林水事务支出7.76亿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广大农民生活幸福感。落实“煤改电”、“煤改气”资金保障,做好新建设施农业扶持,全面落实农民“一卡通”种粮、种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改造咸水沽镇、双林街雨污水管网混接错接点位16处,全面提升现有排水管网及设施的服务效能,切实切断源头造成的雨污合流问题,全力提升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建成7200亩高标准农田,支持小站稻振兴计划,小站稻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津南区被评为“中国小站稻米之乡”。
11.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激发干部工作热情
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财政业务工作开展,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始终。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以“岗位职责大练兵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激发财政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升重事功练事功善事功能力,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融入日常财政管理,依规落实预决算公开,接受审计监督检查,主动向人大和群众汇报,提升财政工作治理效能。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运行受疫情冲击,面临新的不确定因素;区域发展不平衡局面仍未扭转,工作招法创新不足;闲置资产未有效盘活,运行效率有待提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力支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全面落实党中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锚定市委对津南的定位要求,全力打造科创会展城和天津重要增长极。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体制,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切实保障我区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原则是:坚持“量入为出、兜牢民生、保障重点、防范风险”,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筑牢财政运行和防范债务风险安全底线。二是强化预算源头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三是坚持量入为出,确保全年收支平衡。四是完善财政基础工作,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一体化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统筹衔接,提升资金运行效能。六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预决算公开管理。
(二)预算草案
坚持民生为要,重点保障“三保”支出、偿还债务本息、区重点项目等。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5.22亿元,较上年增长6%,预计市财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收入17亿元(剔除上解市财政支出),加上市提前下达专项2.29亿元,以前年度结转2.74亿元,预算收入合计87.25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5亿元,其中,区本级安排70.76亿元。区本级主要支出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6.61亿元,教育支出15.5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9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6.8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4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38亿元,农林水支出3.5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55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亿元,金融支出0.1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6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3.43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2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4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28亿元,预备费1亿元,其他支出0.84亿元。
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3.94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城乡、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补助。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0亿元,主要为土地出让收入,上年结转24.6亿元,市转移支付0.1亿元,预算总收入174.7亿元。
(2)支出预算
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4.7亿元,主要用于债务本息偿还、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天津海河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小站稻振兴项目、渤海综合治理津南区合流制改造一期项目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上缴收益1728.1万元,较上年增长32%,上年结余116.14万元,预算收入合计1844.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3.43万元,较上年增长43.65%。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1100万元,费用性支出145万元,转移性支出518.4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市财政负责编制。
5.政府债务
严格落实《津南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和市财
政局新增债券申报条件及发行要求,积极申报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1亿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1.034亿元。严守政府债务限额要求,全面规范政府债务收支,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持续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及防控工作,推进债务信息公开。严格债券发行项目前期论证,扎实做好项目库储备工作,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保持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加强举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切实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多措并举,稳妥化解我区债务存量,加快土地出让,推进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三、夯实重大战略财力保障,支持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四区”建设,绘制美好津南蓝图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聚焦放大作用,强化资金保障,高品质提升绿色生态屏障区建设。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海河教育园区财政管理体制,高起点推进创新发展聚集区建设。持续支持国家会展中心建设,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激励性作用,主动服务国家会展中心运营发展,做大会展经济源头,高质量建设会展经济功能区。支持打好双碳工作“主动战”,高标准创建“双碳”工作先行示范区。
(二)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夯实实体经济根基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研究,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突出支持重点,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投向的精准性。持续实施“海河英才”计划,支持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围绕我市财政支持区域高质量发展新机制,整合完善对企扶持政策,支持“海棠大街”、“阿里云”等众创平台载体建设。认真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科技扶持资金,支持“雏鹰”、“瞪羚”等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落实我市制造业立市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持制造业补链固链强链,全力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夯实我区实体经济根基。
(三)紧紧兜牢民生底线,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根基,服务保障民生重点任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立足津南区情,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支持“10项民心工程”实施,落实就业帮扶资金,支持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好救助保障金安排,关注“一老一少”,保障教育“两个增长”,办人民满意教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加大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投入,完善城市载体功能。
(四)持续深化预算改革,增强财政治理效能
坚持党建引领财政工作,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对各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提升财政平衡统筹能力。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原则,将真过紧日子思想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节约政府系统开支,集中财力保障 “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推进。
积极推进我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直达资金穿透式管理,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严格预算支出审核流程,确保预算执行环节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源高效配置水平,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不断增强财政治理效能。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区委带领下,认真贯彻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及批准的预算,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不畏艰难险阻,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津南而不懈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2. 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3.民生支出:指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传媒、农林水利、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4. 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5. 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相互调入(调出)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7.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
8. 全口径预算:指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
9. 零基预算:指编制预算对于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不考虑以往情况,从根本上分析每项预算支出的必要性和数额大小,在年初重新审查每项活动对实现支出目标的意义和效果,重新安排各项支出活动的优先次序,并据此决定资金资源的分配。
10.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1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我市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统一由天津市财政编制。
14.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15.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给下级统筹安排使用的资金。
16.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并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按照上级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17.均衡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拨付给标准财政收入不能满足标准财政支出要求的下级政府的财力性补助资金,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18.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19.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以及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
20.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21.专项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22.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或地方财政自主发行和偿还的政府债券。
23.结转项目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4.滚存结余:指截至年末的累计结余。
25.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2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7.政府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28. 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转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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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2021年预算执行和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doc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wps 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wps 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说明.doc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zip 2022年津南区政府预算公开表.xlsx |